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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台南文學獎報導文學:椰果綠,回家了(維冠大樓倒塌紀錄與遊民議題)






這篇報導文學能得獎,要謝謝長期關注弱勢議題的專頁”看見窮人”這個專頁當時對椰果綠的關注讓我注意到遊民議題,也讓我興起寫此報導的念頭。希望大家多關懷身邊的人們,弱勢的人們需要的是在世時的援手,遠勝於他們身後人們才來唏噓檢討。


椰果綠,回家了


年夜震驚

台灣時間2016年2月6日凌晨3時57分27.2秒,高雄市美濃區發生一起芮氏規模6.6之地震。震央位置在北緯22.92度、東經120.54度,震源深度14.6公里,最大震度位於臺南市新化區,達7級。此地震共計造成117人死亡,551人受傷,為臺灣繼1999年921集集大地震以來傷亡最嚴重的地震,史稱美濃地震。

維冠金龍大樓,為一在臺南市永康區永大路二段與國光五街交叉口的住商混合社區大樓,地上14到16層不等,地下一層,九棟樓排列呈「⊓」字型,按「⊓」字筆畫順序分別為I、G、F、E、D、C、B、A、H棟。對外的1至3樓有燦坤永康店承租門市、眼科及耳鼻喉科診所,4樓以上是住宅。

獲救的林姓住戶表示,地震當時他從睡夢中驚醒,整個房子先是上下垂直搖晃,接著左右擺盪,約七、八秒後平靜了一下,隨即感受到從樓底深處傳來巨響,在隔壁臥房親人的尖叫中,四周牆壁塌陷、粉屑遮住視線,不再天搖地動時已身陷闃黑瓦礫堆中。

在永大路北側一家檳榔攤裏,一位目擊者看著大樓慢慢歪斜,斜到45度角後,伴隨轟然巨響與漫天塵土飛揚,大樓應聲倒下,像殞命的巨人橫陳於永大路。「倒下那時,傳出很多哭聲和尖叫聲,很多人,我都有聽到。」宛若電影情節,火光與瓦斯味瀰漫了這個惡夜。儘管事隔數月,目擊者敘述時仍雙手絞扭、雙眼睜大,泛出淚光。大樓登記住戶96戶,人數256人,但當晚正值團圓過年前的小年夜,樓內實際人數更多。最終在2016年2月18日確定死亡115人,生還175人,其中96人受傷。罹難人數超越於集集地震倒塌之東星大樓(87人死亡),成為臺灣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造成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


搜救艱鉅

災情傳出後,臺南市政府災變中心於當日4點30分開設,市長賴清德於4點57分多抵達倒塌現場,坐鎮指揮所調度救災。總統馬英九於6點前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於8點協同行政院長張善政前往台南。民進黨黨主席、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於當日清晨啟動民進黨線上災情回報,8點半召開應變會議,協助臺南市府救災救護系統。

因大樓基地呈「⊓」字型配置,斷裂倒地後,H、I棟壓疊在A、G棟之上,其餘五棟結構亦扭曲變形。救災人員抵達現場看見倒塌外觀,即便資深者均震懾訝異,心知搜救困難度之高,遠超出臺灣地區過去大樓倒塌案例。經市府工務局、消防局、土木技師公會及營造公會等單位緊急研商,陸續調度挖土機及各式重機械進場穩固建物、調送支撐用枕木、用H型鋼支撐大樓外牆,以及清空搶救通道。

當救難人員抵達時,部分建物底部仍在起火、冒煙。雖已關閉天然氣,因管線有殘留氣體,進行開口破壞時的摩擦與星火仍可能引起爆炸。現場鋼筋叢外露,遍布玻璃、金屬等各種尖銳碎片,即使全副武裝,仍易遭穿刺或切割傷。而傾頹的建物結構脆弱,尤其G棟有持續往北滑移跡象,更增二次坍塌機率。儘管冒著各種自身危難的風險,來自全國二十個縣市的搜救人員仍義無反顧地投入,期望能趕在黃金72小時內搶救生命。

震災當晚、除夕及大年初一,入夜後氣溫都降至攝氏十度以下,對待援的倖存者以及搜救人員更加不利。災變中心整合各界資料,估計約百人身陷於A、G兩棟內,若無重機具開挖,難以救援。但執行開挖可能會使結構更加粉碎,影響對已有確切線索之近30名受困者的救援工作,人命關天,分秒流逝,何時讓重機具進場,成為主事者的決策考驗。在整合專家意見以及與家屬說明溝通,在超過黃金72小時過後,於2月9日清晨6時起,包含大鋼牙在內之重機具方始進行大規模拆解工程,並同步配合活體跟大體搜救。

2月13日上午,大樓主委謝鎮宇的兒子與其女友遺體被尋獲,搜救人員研判謝的遺體應也在近處。然而搜索四小時後仍未果,台南市義消特種搜救隊分隊長蔡文義回憶:「我們大喊,謝主委,你是最後一位出來的,你堅守到最後,你的任務已完成了。」相隔約兩分鐘後,翻開某塊樓板,即發現謝,在場搜救人員無不鼻酸。下午3點57分,在地震發生恰巧180小時之後,謝鎮宇的大體從瓦礫堆中被抬出。市長賴清德於下午4點20分召開記者會,率市府主管深深一鞠躬,語帶哽咽,宣布維冠失聯住戶全數尋獲,搜索工作將告一段落,來自全台各地的搜救人員也將陸續撤離。

椰果綠不見了


在市府宣告搜索告一段落後,部分網友注意到前幾日的新聞有提及一失蹤的32歲林姓女子,雖非維冠住戶,但幾乎每晚都至維冠騎樓睡覺。女子在震後失去音訊,懷疑被埋在倒塌建物之中,然而女子尚未尋獲,搜救卻告終,為此網友質疑與憤慨:「難道因為她是遊民,就不重視了嗎?」

根據平素與林女交好的鄭女士表示,她因業務常出入維冠大樓一帶,兩年前發現林女常獨坐於大樓一樓或崑山國小前的7-11旁,遂主動關懷,而與林女有較多接觸。閒談間得知林女母親在其幼年離家,林女尚有手足,均已大學畢業離家租住。林女曾就讀輔仁大學,但不知原因於大二休學,之後與父親同住於維冠附近的巷弄內。鄰里均熟識林女,其衣著尚稱整潔、不吵不鬧,大半時候就是安安靜靜地在超商或維冠騎樓坐看過往人車。她常到附近的冷飲店點一杯椰果綠茶,由於舉手投足間有種孩子般的天真直率,是以雖然已是成年人,鄰里提及她時仍常稱之為女孩,也以她常點的飲料給她取了「椰果綠」這樣親切純真的綽號。

林女失蹤後,除了手足在第一時間即於臉書等網路平台張貼協尋文字,許多平素關心她的人們也都表達了牽掛。鄭女士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她不可能突然不見了連腳踏車都不見了!請警察盡快查看監視系統!」冷飲店林老闆說:「至今下落不明,大家都很擔心!」林老闆甚至連續數天去災區復原現場巡看,請託施作工人細心留意,晚間則祈禱默念:「椰果綠,妳在那裡?可以託夢告訴我!」 永大路與國光五街轉角處店鋪,為最靠近維冠大樓的商家,老闆娘亦在椰果綠失蹤後擔心地問人:「那個林小姐會不會在裡面?」

實際上,當人們以為台南市政府放棄找人時,市府持續地在尋找外號「椰果綠」的林函霏。

最後身影


家屬在林女失蹤後向台南市政府通報,市府即列為大樓倒塌的待援者之一。謝委抬出後,所有待搜名單都已釐清,倒塌現場也清理至完整露出柏油路面,僅林女一人仍下落不明,在徵得家屬同意後,改通報為失蹤人口,由警方持續協尋。警方根據家屬提供的照片及監視器畫面製作出正式的「0206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協尋人口專刊」,其中一張就貼在她常去的7-11外牆。地震前一天即2月5日傍晚5點多,林女在距離維冠大樓700公尺左右的7-11買晚餐,在櫃檯前遞給店員一個便當和一個茶碗蒸微波,還買了麵包等物。畫面中她上身穿著印有英文字句的厚重黑色長袖衣物,卡其色長褲,整齊地圍著一條米白色圍巾。在等待微波的過程中,不經意地抬頭張望,監視器捕捉到她露出憨厚的笑容,而這也成了林函霏最後的表情記錄。7-11店長表示:「她很常來我們店裡,有時就待很久,很乖啊,完全沒有吵鬧過,大家也是慢慢就習慣接納這個女生。她會畫一點畫,在家裡構圖好之後拿來我們店裡影印,再用色筆上色,我們就讓她擺在店裡寄賣。」畫作稱不上精緻,這樣的畫有人買嗎?「有啊,都是認識她的人在買,大樓好幾個住戶都買過。錢也不是重點,那是一種肯定。那個…人很好的謝主委,他和他兒子也買過畫,唉。」店長露出回憶的表情,望向超商外,當晚林女拿著微波好的晚餐,就坐在店門外慢慢地吃完。

根據維冠當晚輪值的保全人員指出,入夜後林女一如往常在燦坤的騎樓用紙板打地鋪,最後一次看到她是在深夜11點多,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長陳子敬說:「監視器最後錄到林女的身影,也確實是在5日深夜的11時許,隱約有她在鋪地板的身影,但後來一直沒有出來的影像,我們研判她留在現場的可能性很大。」經過警方連日調閱附近店家的監視器畫面,以及訪查附近可能看到林女動線的相關居民,整合資料後研判林女在地震前最可能在的位置應該就是A棟靠近永大路騎樓的「第四根柱子」旁,也是她平素最常逗留、休息與睡覺的柱子。警方將整合得到的資訊交由工務局定位,定位完成,市長賴清德立即下令再次展開挖掘工作。

椰果綠,回家了


2016年2月18日下午5時,台南市府於維冠大樓倒塌遺址重新展開搜索,工務局從警方資料加上比對工程圖,鎖定永大路與國光五街外圍路面位置,以機具挖掘,約5時40分左右,在A棟1樓燦坤騎樓樑柱地底下方2.6公尺尋獲林函霏遺體。市長賴清德隨即於七點召開記者會,偕警察局長陳子敬、工務局長吳宗榮與消防局長李明峰說明過程,呈現了市府為尋找林女而製作的模擬躺臥地型圖。吳宗榮表示,永大路下方有一條送水幹管,在大樓倒塌當下即被壓毀;加上樓塌的巨大撞擊力量,路面及大樓基地都有下陷情形。當時在騎樓的林女可能因而在被倒塌物壓下後,隨撞擊力道埋入下陷的地底,加上騎樓樑柱位移,超出大樓開挖基地範圍,導致在震災搜尋過程一直沒有找到。林函霏的遺體在晚間7時許送達殯儀館,家屬來到現場,痛哭失聲,相驗辦公室外聞者莫不痛心。勘驗小組指出,遺體衣著與監視器相符,檢體隔日一早亦送到法醫研究所比對DNA,確認林女身分,為維冠大樓倒塌事故的最後一名罹難者。

「找到了就好,」原本期望她被地震嚇跑的飲料店林老闆喃喃,臉上難掩失望混合放下牽掛的矛盾:「只是,這杯總是為她準備的椰果綠茶,以後等不到她來喝了。」許是冥冥中的巧合,在2月19日早上8點將舉辦的「二七法會」之前,椰果綠回到了掛念她的家人身邊,不再流落家外。


看見,椰果綠


長期關心弱勢族群議題的臉書專頁「看見窮人」撰文記述了椰果綠的相關事件:「當我看到公家機關居然為了一個流浪者,預備了這麼精美的資料,我的內心很是感動!這可能是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第一次有政府這麼慎重其事地花這麼多力氣尋找一位街友」。該文隨即獲得廣大迴響,許多網友表示「很感動,眼眶紅了,這是個負責任的公家機關,讓人民感受到了尊重」、「人都該被公平的對待,不管他的身份地位如何」。在臉書討論串裡,更出現許多街坊鄰居以及林女大學同學的唏噓緬懷,在在都顯示林女生前並非無人聞問關心。

依照2014年1月2日修正之臺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第2條:「本自治條例所稱遊民,指經常性宿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此定義在2013年10月台北市議會二讀審議時曾受高度關注討論,當時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議會法規會及民間團體均提出不同定義版本,而最終此定義乃最接近民間團體版本,其中之重要精神為發現「不可見之遊民」。因此據報載台南市警六分局稱林女為街友,家屬得知後相當難過,但以林女有慣常露宿燦坤騎樓之事實,街友之稱並無不妥。

我們該思考的是,為何我們會對遊民或街友一詞反感?這是否透露了我們對其的負面刻板印象,甚至是反映大眾的不友善態度?至今網路上仍可見到在林函霏的相關新聞下部分網友指責家屬不負責任、任其露宿街頭,更顯示大眾對精神衛生所知與同理的不足。

鄰居指出,林父每日會給林女兩百元花用;從其外觀衣著也可看出有人打理;甚至為了林女自由進出,家門大多時候不上鎖;失蹤後家人第一時間積極尋找,均可見其家人沒有放棄照顧。精神或心理上不同於這個世界「正常」定義者,其家屬長期照護之心力與困難絕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家屬無法強留林女於屋內,給予自由,在近處默默守護,乃是權衡的愛。鄭女士因發現林女手臂有許多疑似自殘割痕,詢問原因未果,曾留手機號碼給鄰居,希望能聯繫上家人,但久等仍未接到電話,故曾致電台南市社會局希望能協助其露宿等狀況。社會局最終卻找警方以驅逐遊民的半強迫方式將她帶回家,並答覆鄭女士因為林女有家人所以不介入處理。鄭女士轉而帶她去台南唯一短期安置女性街友的基督教永康恩友中心,但對方表示只接受社會局的案件。有家屬反而成為林女進入社福體系的障礙,現行法規及制度的不足,使得林女持續露宿,最終魂斷維冠。


函霏是不幸的,也是幸運的


32歲的年輕生命,來不及有機會完成前一年生日時許下「趕快好起來」的心願,就在一場人為加劇的天災中不幸過世。但即使她被許多人歸類為沒有生產力的街友,生前生後都有包含家人在內的許多人關心著她,這些關心的力量在她失蹤後匯聚,讓她的大體最終得以回歸。

然而下一次的意外或災難來臨時,無辜受波及的街友是否有機會獲得同樣的關注?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些什麼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函霏是街友議題的一個縮影,而街友更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社福制度、住宅政策、社區精神衛生體系是否健全。當我們感動台南市府投入心力而找到椰果綠時,更應從頭思考、關懷街友議題,惟有全民重視,方能督促國會制定出更符合現實的規章;如果只靠少數社福團體,除了事半功倍,隨著時間流逝,更將磨掉還有心努力的家屬與社福人員的愛與熱忱。

讓我們看見,可見與不可見的椰果綠們。

讓我們,為椰果綠們找個家。

讓我們,帶她和他,回家。